评定标准:地质勘查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须具有全面系统的
专业理论、技术知识知识,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
外*发展动态,具有**本专业科技发展*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
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本专业发展。长期在本专业一
线工作,工作业绩**,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或掌
握关键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度和影
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方面有**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和示范作用。
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做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
生的工作和学习。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矿产地质勘查、区域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
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海洋地质、岩土工程、探矿工程、选矿工程、采矿
工程、实验测试、地质机械(仪器)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
强国建设。
(四)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
技术工作满 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1项,或主持完成市(厅)级科技计划项
目 2项。其研究成果通过鉴定。
(二)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或大型地质勘查类项目 1项,或主持完成省
(部)级重点或中型地质勘查类项目或市(厅)级重大或大型地质勘查类项目 2项。其成
果通过验收或技术鉴定。
— 1—
书(三)在完成省(部)级重大或大型、重点地质勘查项目中,主持解决了某一方面重大
技术难题,其创新技术成果通过***鉴定(附鉴定材料)。
(四)主持工程结算额 3000万元以上的地质工程施工类项目 1项,或单项工程结算
额 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2项;主持结算额在 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勘察类项目 1项或结
算额在 3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勘察类项目 2项。
(五)主持完成 2项以上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设计、引进、实验,被
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并予以推广,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本专业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编制 1
项以上,或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编制 2项以上,并被相关主管部门审定通过并颁布
实施。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一)获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授权评奖的行业协会、学会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1项或三等奖 2项 (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获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 2
项 (以奖励证书为准,限**名)。
(二)获得的本专业发明** 1项以上,并转化实施,取得显著效果,或获得新型实用
** 3项以上,其中 2项转化实施,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证书、转让协
议和转化效益证明为准)。
(三)主持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并在项目实施中作出重大技术贡献者(以
立项、设计、报告及验收材料为准)。
(四)主持发现和勘查重要矿产大型及以上矿床(水源地)1处,或重要矿产中型矿床
(水源地)2处,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附评审、认定材料)。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研发、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生产等技术工作
1项以上,获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附鉴定或
验收材料)。
2、主持省(部)级以上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设计、引进、实验、示
范等技术工作 1项以上,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业绩显著,贡献**,关键技术达到国内
先进以上水平,并得到同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验收(附鉴定或验收材料)。
3、在完成省(部)级重大或重点勘查项目中,研发或引进新技术新方法,解决了重大
技术难题,业绩**,并得到同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验收(附鉴定或验收材料)。
(六)发表本领域研究论文、著作,经***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独立或作为主
要编著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 1部(专著 10万字以上,合著 15万字以上,或独立或作为*
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2篇以上,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3篇以上(核心期刊不少于 1篇),或在全国和国际学术专业技术交流会上交流的本专业
— 2—论文 2篇,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1篇以上,或主编省以上重大项目的规划、可
行性研究 2篇以上;或在主持完成的省以上重大项目中,为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
写的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规划报告 3篇以上(附项目主管
部门评审论证意见),或主编省(部)级重要项目技术成果报告 3篇,或主编市(厅)级重
要项目技术成果报告 4篇。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职
称 2年以上,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一)获本专业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 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前 5名),或获省
(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1项或二等奖 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前 3名)。
(二)出版独立完成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 1部(不少于 15万字),并在核
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4篇以上。
五、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的部、委、总局
等。市(厅)级:市是指设区市;厅是指省**的厅、局、委、办等。
(三)年度考核:对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 5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四)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地质勘查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取得不同专业学
历(学位),但其中一个专业学历(学位)为地质勘查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其学历(学
位)可按取得的较高学历(学位)认定。
(五)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家或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或被授权的行业学(协)会举
办的各种专业评奖,及省职改办认定的其他市厅级奖励,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研究
成果和业务工作方面**业绩和创新性的肯定。奖励的级别分为**、省部级和市厅
级。
(六)本专业**奖项指由国家科技部颁发的奖励(5个子项),省(部)级奖项指
由省科学技术厅和国家部委颁发的奖励。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黄金协会等国家授权行
业学会、协会奖项作为副部级参考使用。市(厅)级科技成果奖项指由市科学技术局、省
直厅局颁发的奖励。不包括论文奖、征文奖等。
(七)项目按级别分为**、省(部)级及市(厅)级;按来源分为下达项目和合同
项目。本条件中国家和省下达的项目分为三种: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在项目
任务书中会有明确说明;合同项目的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根据其
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八)主持、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课题总负责人)是指负责
该项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编写工作大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完成任务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疑难问题,协调各专业工作,确定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
— 3—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一般为项目* 1名。参与主持、技术负责人一
般为项目前 3人,指参与者至少参加了该项目工作量的 70%及以上,相关报审资料中应
附有证明材料,如:总结、单位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本人签字的相关资料等。技术骨
干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或分支专业技
术负责人,一般为项目人员的前 5名,对于大型项目为前 7名。
(九)主要完成人:指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者(该项科技成果自始至终从策划、研发、
试验全程参加)。一般 1-2人,较大综合性科技成果一般不**过 5人。
(十)主要参编人员是指完成**任务的前 5名、省级任务的前 3名。
(十一)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具有 ISBN书号的学术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
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
成果,不包括编著。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
具有 ISSN刊号和 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核
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论文应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
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的检索,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
辑、论文集。
(十二)在“四、业绩成果条件”中,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条件中几个条款,仅认可其
满足较前面的一个条款,不累计。
(十三)本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随生产力水平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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