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发布两项科技创新专项项目征集通知,分别为:深圳市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深圳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高补贴600万!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1.申报时间
2022-06-20 / 2022-07-22
2.征集技术范围
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范围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公路交通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电力生产行业与输变电系统噪声控制技术;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新型吸声材料、阻尼材料、隔声门窗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噪声与振动预测等环境规划设计技术。
3.征集条件
提交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者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所申报技术产品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
若涉密技术产品,应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已申报我委2021年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的技术产品,近一年若无重大技术创新的,请勿再报送;
所申报技术产品须符合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技术产品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工艺成熟、经济合理,实用性强,具有推广意愿和应用前景,可带来良好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已有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成功应用案例。
二、深圳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
1.申报时间
2022-06-17 / 2022-07-13
2.征集方向
(一)基础*科学研究项目。
面向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需求和世界科技*,围绕绿色低碳、大数据、节能环保等领域,加强对碳交易、碳数据监管、碳中和、高效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环境与气候协同控制、多场景固碳增汇、碳循环利用、热回收与利用、新型高安全与低成本储能技术、新原理高稳定智慧调光节能玻璃技术、新原理高效高稳定太阳能电池技术、太阳能光热储存与利用技术、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等科学问题和颠覆性技术的*研究。面向用能行业以及交通、建筑、环境治理等减污降碳领域,从全生命周期、循环经济、物质流动、时空耦合、能量流动、供给和需求等系统角度,构建低碳发展评价体系研究,力争形成一批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发展的原创性理论和方法。开展**主要城市碳中和研究,提出深圳实施图径和方法。
(二)产业前瞻与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瞄准国际*,加强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技术攻关,着力推进低碳循环经济、碳数据区块链、绿色能源、碳捕集与利用等零碳/负碳技术创新。加强能源系统脱碳技术、绿色低碳交通技术、工业和建设近零排放和绿色替代技术、废弃物固碳+循环再生协同利用技术创新。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成果,支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三)实施先进适用重大科技示范项目。
聚焦我市领域、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求,大力推进近零排放园区综合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企业零碳排放技术、电力系统低碳技术、碳捕集与利用集成技术、“深绿”交通技术、零碳建筑技术、零碳/负碳废物处理循环利用技术、基于数字孪生的减污降碳技术集成应用示范,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为我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提供科技支撑。
3.强度设置
市科技创新**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项目,市级财政资金资助强度高不过600万元/项,执行期一般3年(软科学课题高不过100万元/项,执行期一般1年),请根据项目资助强度合理提出指南建议内容。每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单位征集数量不过10项,每家企业不过2项。
4.征集要求
(一)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或者是经市批准的其他机构。
(二)征集原则。指南建议人应在深圳市科技创新**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指南建议,经推荐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
5.注意事项
(一)同一指南建议不得以不同申请人重复申报。
(二)往年已资助过的、省、市级项目指南建议,不得重复申报。
(三)同一指南建议人多提出一项指南建议。
(四)在后续受理碳达峰、碳中和专项项目申请时,对项目负责人或申请单位有以下要求:
1.负责人应为申请单位全职人员且是所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具有一定的科研研究能力,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项目负责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碳达峰、碳中和专项项目,正在承担(包括主持和参与)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平台载体、事后补助类除外)总数不得过3项。
3.申请单位(包括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未列入科技诚信异常名录。
4.在项目申请截止日,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有项目期未验收的,不得申请。
5.《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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