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上机样检查。在图书临印前,组织专人对封面、正文进行检查,一是对在此以前的编辑工作质量进行监督,二是防止可能存在的质量差错,以免造成政治和经济损失。如发现问题,要尽快采取措施加以改正。
10.2图书成批装订前的样书检查。承印厂在图书印刷完毕、未成批装订以前,要先装订样书送出版社查验。出版社负责联系印刷的业务人员、责任编辑、责任校对及主管社**,应从总体上对样书的质量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印刷厂封存印成品,并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如无问题,要正式具文通知印刷厂开始装订。样书检查是对读者负责的表现,关系着出版社的声誉和形象。较之物质产品,精神产品更应严格质量要求。这样做,也可促使以前诸环节坚持制度,加强责任感。
10.3出书后的质量评审。出版社要成立由本社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包括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和社会上的有关*学者组成的图书质量评审**,定期对本社新出版的图书质量进行审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奖优罚劣;对质量有问题的图书,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10.4图书质量检查。按照1997年新闻出版署颁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出版社须设立图书质量管理机构,制定图书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于每年1月31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的图书质量检查结果和有关情况。经检查为质量不合格的图书,须采取技术处理或改正重印,方可继续在市场上销售。同时,应切实加强图书出版前的质量把关,把每*程应做的工作认真做好。
10.5再版、重印图书检查。图书再版或重印,责任编辑须据样书检查和图书质量检查记录及作者修改过的样书,对图书进行检查。这是因为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政策的某些调整,学术研究的进展,图书引用材料的更新等,都会要求对图书内容作某些修改。图书内容要与科学技术发展和时代需要同步。再版、重印图书由责任编辑检查修改后,须组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含离退休者)进行审核,写出书面审核意见,经过复审、终审认可和作者同意,才可再版或重印;内容不需修改的,再版、重印也要征得作者同意授权,否则是一种侵犯著作权行为。
10.6严格依据标准进行检查。《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对图书质量的分级、标准、管理、奖罚作出了规定,并将编校质量差错率的计算方法加以量化,必须严格执行。审读者的专业修养和掌握标准宽严尺度不一,是质量分级出现不一致的重要原因。因此,审读者要严格依据标准进行检查,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同时,出版社要按照条件认真物色、聘请审读员,并对审读员提出严格要求和实行监督。所有检查,不论内容质量、装帧设计质量、印刷装订质量、成品图书质量,都要具体填写差错记录,统计差错数量,划分质量等级并说明原因。成书经过检查仍存在差错的,对审读者要追究责任;检查中如有误判,责任编辑应提出异议。
10.7图书质量分析。出版社要定期公布质量检查情况,并充分利用质量检查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找出一定时期或某些方面的**问题和倾向,总结经验教训,讨论制订改进措施。可以开展群众性的讨论或召开专题质量分析会,以充分发挥质量检查的作用。
中科文图(北京)出版技术研究院专注于个人自费出书,学术专著出版,教辅教材出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