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刑事案件当事人,不得恐慌,明确事实,了解法律是首要任务。如有必要,您可以咨询和委托律师。今天我们想告诉你的是律师会议在刑事辩护中可以发挥关键作用的一步——律师会议。在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会议对清楚了解真相、固定有利证据、适用法律调查程序、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具有积极作用。
1、需要会见的情形
羁押会议:侦查阶段、审查 阶段、审判阶段
监视居住,取保候审
2、会见的条件
法律依据:
辩护律师可以根据《*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三十七条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见面和沟通。其他辩护人通过人民 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见面通讯。
会见手续:
辩护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见面的,拘留中心应当及时安排会议,较迟不得**过48小时。
其中,三种会议需要批准许可:危害*、恐怖活动和特别重大贿赂的,辩护律师在调查期间会见被拘留的嫌疑人,应当经调查机关许可。在上述情况下,调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拘留中心。
3、会议的内容和目的
会见内容:
辩护律师会见被拘留的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自案件移送审查 之日起,可以向嫌疑人和被告核实相关证据。辩护律师在会见嫌疑人和被告时不得被监视,所有录音视频不得作为任何证据使用。
会见目的:
①确定案件基本事实:询问犯罪嫌疑人,恢复案件基本事实;
②确定案件性质:初步分析犯罪和非犯罪、定义犯罪和关键事实,帮助嫌疑人梳理事实,建立基本事实框架。
③确定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法律咨询和回答,告知有关法律法规,避免误导问题。
④确定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有效应对非法取证自证罪的要求,掌握提审次数。主要针对刑讯逼供、变相刑讯逼供、诱导、指导等非法取证行为。
⑤确定嫌疑人的身心健康:询问当事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心理咨询、精神鼓励、正确面对、避免较端事件;
4、委托合同师费和会议次数应在委托合同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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