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建筑设计方案中,设计师参考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中将关于地面“不发火”和“防静电”的需求割裂开来,作为两个并行的概念。实际上,根据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这两个概念对应的关系是:“应用到不发火地坪的同时必然有防静电要求,而防静电地坪则未必需要不发火特性”。由于从业人员对这两个概念的内涵与关系认知不足,造成很多不发火地坪工程中没有采取防静电措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对于油库、加油站、烟花车间和库房、煤矿坑道、化学品仓库、燃料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来说,当低燃爆点物质(如气体、蒸汽、粉尘等)与空气混合并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火源就会发生爆炸。而存放这些易燃易爆物品的地面因为频繁出现摩擦、撞击而产生的火花,以及带电尘埃粒子的沉积而形成电位差产生的静电火花都有可能成为点燃源。
根据相关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存放易燃易爆物质场所的地面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采取导(防)静电措施;
2、受摩擦、撞击不发生火花;
3、防火等级为A。
盘点近年来的几次重大事故,多数情况是由于地面的静电聚集或摩擦撞击产生火花引燃易爆物品而发生的,静电火花的危害性并不次于摩擦撞击火花的危险性。在由此可见,在涉及到存放易燃易爆物质场所的设计和施工时,“防静电不发火地坪”应当作为一个整体概念出现。现行的很多设计图集中只强调了“不发火”功能,而忽略了关于“防静电”的描述。究其原因,或许是因为将硬物摩擦撞击地面产生的发火现象和静电原因产生的火花混为一谈,将地面要求统称为不发火地面,从而造成概念内涵混淆不清。
防静电不发火地坪属于较为垂直细分的领域,相关的行业标准和产品标准非常匮乏,由于概念不清、地面要求不统一,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和有力监管机构,一方面造成市面上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而出现价格混乱的现象,导致恶性竞争;另一方面,有些不规范厂家所生产的不发火地坪材料里并没有防静电材料,在施工过程中也没有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在实际应用中存在很大的地面安全隐患。
消弭行业乱象,单纯依靠企业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加强行业自身规范。首要的便是厘清概念,尽快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同时在监管方面也要明确监管部门,打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生态环境。因此有必要将应用在易燃易爆场所的地坪统称为“防静电不发火地坪”,只有明确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才能在今后的应用中具体、准确地制定相关标准并予以实施。
【参考国标】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符合下列规定: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对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应采用不燃材料。”
“不燃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为A”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2013
“不发火花的地面,必须采用不发火花材料铺设,地面铺设材料必须经不发火花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GB 50515-2010
“不发火导(防)静电地面是面层采用受摩擦、撞击不发生火花的建筑材料浇筑或铺设的导(防)静电地面。”
“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均应采用导(防)静电地面。”
“静电积累产生的火花会点燃或引爆易燃易爆物质,造成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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