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使用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而不同,分为拿到中国内地使用,和中国以外使用。具体详情如下:中国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中国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
高人民法院与**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中国香港文书拿到中国之外使用,办理公证认证的程序与在中国使用办理的加章转递程序完全不同。现有一家中国香港公司的文件要拿到巴西去使用,需要对公司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授权委托书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对于拿到国际上使用的文件是要求提供原件的,大家知道公司文件和签字文件要分开办理公证认证手续,不能做在一份公证书里。
也就是说,中国香港公司文件需要做一份公证书,授权书需要再做一份公证书,因为授权书一般都需要本人签字。但是这两份文件都是用于巴西,办理公证认证的程序是一样的。
中国香港公司文件及授权书办理**认证的步骤为:1.中国香港公证人对文件进行公证
2.再将公证过的文书经中国香港高等法院认证
3.将文书进行上述两步公证认证后送往巴西驻中国香港领事馆进行领事认证即可拿到巴西使用。
办理公证案子的共性是在于如果不通过合理合法的流程和正规渠道做认证,那么客户拿到的手里的往往是一张废纸。这不仅仅是浪费了财力人力物力,更为重要的是**了因公证而需要解决的事情,因此损失非常大。
深圳市寰宇企业代理有限公司专注于中国香港公司注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