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1.手续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出口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房地产继承分为两种: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①.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②.该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
③.能够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
④.继承人身份证件;
公证遗嘱继承权的其他材料:被继承人立遗嘱(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形式的遗嘱不能确定其真实性)。
3.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以下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利证书(原件)。遗嘱公证证书或遗嘱公证证书和遗赠证明(原件)纳税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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