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房建设环保信息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
2)环境影响报告批准 - EPA 批准
3)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验收
4)消防验收报告-消防部门验收
2、环境因素识别、评估与更新
1)环境因素识别不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个。未能充分识别生产经营过程的范围,例如:生产经营范围包括销售,但未明确销售过程中的环境因素;
b.没有按照生产过程的先后顺序识别,环境因素的识别没有先后顺序,较*导致遗漏;
c。未考虑过去和未来计划中发生的因素,如:公司计划扩建新厂,未确定扩建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因素;
d。识别时未充分考虑产品的生命周期,如:产品设计过程中材料的选择,产品报废后的回收处理等。
2)环境因素评价不合理,重要环境因素判定存在偏差。
3)环境因素没有及时更新,如:
一个。产品的生产过程发生了变化,但环境因素没有重新识别和更新;
b.产品材质发生变化,环境因素未及时重新识别更新;
c。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等要求发生变化,环境因素未及时重新识别和更新;
d。工厂搬迁新址,环境因素未及时重新识别和更新。
3、重要环境因素控制规划
1)未能确定所有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方法/程序;
2)没有规定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如程序文件、操作文件等。
4、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和审查
1)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别是当地法规和客户要求的识别不足;
2)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尚未审核,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的具体适用条款尚未确定;
3)未向有关部门和岗位人员下达法律、法规等要求;
4)法律、法规等要求未及时更新,修改、更新、废止的法律、法规等要求未及时重新识别、收集、审核方式。
5、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1)在设定环境目标时对重要环境因素考虑不足;
2)既定的环境目标没有具体的指标,部分指标无法衡量;
3)未能针对所有目标和指标制定相应的管理计划,管理计划职责不明确,起止日期不明确,资金预算不足;
4)未能根据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修订管理计划。例如,公司搬迁或执行的环境标准发生变化时,管理计划没有修改。
6、组织、职责、权限、资源
1)各岗位职责权限缺乏环境管理要求;
2)对于关键岗位(如:实验室技术员、机械师、清洁工、仓库管理员、操作员等),对其工作能力没有要求;
3)环保设施投资不足。例如,生产污水每天产生120吨,而污水处理站的日处理能力只有80吨。
7、能力、培训和意识(人力资源管理)
1)关键岗位人员装备不足,或能力达不到要求。比如污水处理站的操作人员只能用酸碱度试纸测试酸碱值,没有能力测试其他指标;
1)
2)全员环保意识培训不足,或有培训但没有培训后考核和培训效果评价;
3)岗位人员不清楚自己岗位的重要环境因素,不熟悉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方法。
8、信息交流
1)没有规定重要环境因素所需的信息交换;
2)没有建立对外信息交流的渠道。比如外部关联方(社区居民等)对公司有意见需要投诉时,没有公开的投诉电话、邮箱等方式;
3)外部当事人的投诉、申诉未备案,未及时处理,处理后当事人未及时回复;
4)内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缺乏信息交流,如内部宣传、讲座、会议等。
9、文档控制
1)文档没有分发到具体位置,尤其是关键位置;
2)文件的适用性未及时审核更新。例如,如果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未及时审核相关文件的适用性,未及时进行必要的更新;
3)文档格式不合适。比如MSDS数据是英文的,但是现场操作人员的英文识别能力不够。
10、运行控制
1)具体标准在运行控制方案中没有明确规定,如污水/噪声/废气控制方案中没有明确执行哪些国家或地方标准、时间段、等级标准;
2)未能将操作控制要求传达给供应商,例如化学品供应商、工程分包商等;
3)现场环境操作控制的主要缺点:
一个。垃圾分类不明确,执行不到位,存在可回收、不可回收或混杂危险废物的现象;
b.现场机械油泄漏造成的污染未及时清理整改;
c。环保设施未能提供维修的证据;
d。环保设施运行异常,如车间废气抽排系统未运行,或已运行,但排气口净化槽无水;
e。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场所没有MSDS数据;
f。灰尘和杂物(如砂磨、锯床、刨床、车床等)没有收集,到处散落,没有及时清理;
g.易燃易爆物品与其他易燃物品混放,危险品不单独存放;
h。污水处理站用药记录不完整,无法掌握用药时间和剂量;
我。没有废油、废液等危险废物的交接和流转记录,也没有较终处置的危险废物处置表(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办理,统一的处置表)应发给处置。一)。
11、应急准备和响应
1)未能针对潜在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应急预案,通常包括火灾应急预案、化学品泄漏/爆炸应急预案、环保设施故障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已制定应急预案/预案,但尚未开展相应的培训和演练;
3)有应急演练,但评估演练效果和应急程序;
4)应急预案实施后或演练后,未对应急程序进行审核,未及时修订应急程序。
12、监控和测量
1)监测和测量计划不充分,没有确定监测和测量的项目、采取的方法、监测的频率;
2)目标、指标和管理计划的执行没有被监控和衡量;
3)未能提供日常运营管理过程的监控记录;
4)对噪声、废气/粉尘、废水等不进行定期监测,每年至少监测一次,一般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或其他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
5)自有监测设备未定期校准或验证,如噪音测试仪、污水检测设备等;
6)污水处理站未提供污水监测检测记录,或有监测但频率不符合文件要求。
13、合规评估
1)没有“合规评估控制程序”;
2)未能提供合规评估证据,至少每年一次;
3)已对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合规评估,但未对其他要求进行合规评估;
4)合规评估不涵盖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4、不合格、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1)如出现环境不一致,未及时处理(纠正);
2)未确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时间安排;
3)不符合原因未分析,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未达到防止再次发生的目的;
4)潜在不合格原因未分析,预防措施不合适,未达到防止发生的目的;
5)尚未评估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15、内部审计
1)未按文件规定计划年度内审,或形成年度内审计划;
2)内部审计计划所列审计内容并未涵盖全部审计范围;
3)内审组成员安排缺乏公平性,存在自己部门被审计的情况;
4)内部审计计划明确要求审计内容,但清单中缺少条款;
5)已形成内审不合格报告,但原因分析不到位,未根据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
6)内部审核不符合项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未经验证和评价;
7)没有形成内部审计报告;
8)有内审报告,但对体系运行的评价只反映不合格和不足之处,未对所达到的环境绩效进行评价。
16、记录控制
1)记录无法检索,没有库存,没有目录或其他检索方式;
2)未*记录保存期限,未按照保存期限要求保存记录;
3)记录保存不当、丢失、损坏等
17、管理评审
1)管理评审计划中的评审内容不完整,如缺少对环境绩效的评审、上次管理评审后续措施的实施结果、法律的发展变化等、法规及其他与组织环境因素相关的要求等;
2)管理评审输入信息不足,缺乏相关数据/证据;
3)管理评审的输出未能包括与环境方针、目标和其他环境管理体系要素变更相关的决策和行动;
4)管理评审报告未能反映对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评审结果;
5)管理评审决议未明确职责、分工、时限要求;
6)管理评审后续措施的执行情况没有记录,没有有效性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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