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香港与大陆之间贸易往来日渐增多,纠纷难免发生,如果以中国香港公司为主体而发生的法律行为,无论是用于是在国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是用于诉讼、仲裁等,都需要对该中国香港公司的相关主体文件进行公证,证明其中国香港公司主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若是内地的律师事务所则需要到中国香港公司的注册处查询相关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当然也可以委托中国香港律师事务所办理该查档事宜。
如用于用于国内诉讼、仲裁等,向法院或仲裁庭提供有关中国香港公司主体资格的材料包括:
(1)公司注册证书。
(2)商业登记证。
(3)周年申报表。
上述都是必需的文件,除此之外还可以查询公司章程等,不过该公司章程并不是提起诉讼或仲裁时必须提交的文件。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内地涉及中国香港公司主体的纠纷按照涉外纠纷处理。所以说以中国香港公司主体在内地打官司的话,需要委托国内律师代理诉讼,因此还需要公证的委托书。
用于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公证流程:
(1)中国香港公司文件用于中国大陆
常见的有中国香港公司主体资格文件在大陆使用,这时候就需要办理**部委托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再转递中国法律服务(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2)中国香港公司文件用于非海牙成员国(中国大陆除外)
如果中国香港公司的主体资格文件使用地为非海牙成员国(地区),那么需要先将文件经由中国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往中国香港高等法院做加签认证,然后还要办理该国驻中国香港领事馆认证。
如果文件使用国(非海牙成员国)在中国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将经过中国香港高等法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往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往办理该国驻北京大**认证。
(3)中国香港公司文件用于海牙成员国
如果中国香港公司的主体资格文件要在海牙成员国(地区)使用,首先需由中国香港国际公证人对该文件进行公证,转递至中国香港高等法院加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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