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行业资讯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与孩子的财产,可以反悔吗?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与孩子的财产,可以反悔吗?

     序:离婚协议是对多种法律关系的处理,签订需慎重。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事后反悔的做法并不可取。

     张伟和杨梅(均系化名)原系夫妻,离婚时就共同财产的处理协议约定如下:位于XX的房产归子女所有,位于老家的房产归杨梅所有,存款及车辆归张伟所有。同时双方约定,协议一旦生效,不再进行任何变更。然而,离婚协议签订后,张伟认为房产才是较值钱的,自己在财产分割上吃了大亏。于是今年8月,张伟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将杨梅告上法庭,请求*撤销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将位于XX的房产赠与子女的约定,并判令张伟对位于XX及老家的房产均享有50%的份额。杨梅认为,张伟的诉请于法无据,对于共同财产,双方已经在离婚协议中做了约定,南阳房产归孩子所有,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现在张伟反悔,即违背了协议约定,也不是一个父亲该有的担当。*经审理认为,张伟和杨梅作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离婚协议中对其享有所有权的不动产作出了合法处分,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对张伟和杨梅均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张伟未提供证据证明上述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其请求撤销财产分割约定的主张不成立。*依法判决驳回了张伟的诉讼请求。

      法律顾问温馨提醒:离婚协议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多方面内容,是离婚双方就上述问题综合考虑、互相妥协达成的结果。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因实际受赠人子女为离婚协议外的*三人,故相关约定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北京道广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北京遗产继承律师,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北京继承纠纷律师,北京离婚律师咨询,北京债务律师等

免责声明: 八方资源网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有的信息均有发布者提供,如您发现信息有违规/侵权,请立即投诉举报

相关资讯

查看更多
资讯分类
商务服务 污水处理 机械 传媒 机床 五金 农业 工程机械 焊接切割 泵阀 热泵 农机 汽车 汽车用品 汽配 汽修 通信 电子 暖通空调 电气 广电 印刷 纸业 丝印特印 灯饰 安防 消防 过滤 耐火材料 环保 LED 添加剂 食品机械 仪器仪表 太阳能 包装 水工业 加工 二手设备 工艺礼品 古玩 服装 美容美发 服饰 制鞋 家电 家具 运动休闲 影音 酒店 家居 办公 音响灯光 农化 水果 养殖 皮具 教育装备 玩具 零食 食品 二手 IT 建材 小家电 卫浴 陶瓷 超硬材料 化工 橡胶 塑料 钢铁 表面处理 冶金 石油 能源 纺织 房地产 皮革 涂料 石材 创业 项目 生活服务 教育 船舶 维修 广告 交通运输 医疗 代理 物流 图片 展会 咨询 库存积压
八方资源网 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