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花钱的地方太多太多,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鉴定费等,一直是当事人打官司挥之不去的心病。而且打官司还有着一定的风险,有时候明明证据充足却打输了,有时候赢了官司却拿不回属于自己的钱。
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的规定,债务 ** 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委托律师诉讼的律师服务费用,由委托人自己承担。 看了这个规定大家很可能不解,自己被别人坑了为啥还要自己出欠款 ** 产生的律师费用,那不是横竖都是自己吃亏么,谁还愿意借钱给别人呢?关于欠款 ** 律师费用,这块也又相关的法律规定:
*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 **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 ** 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十条 *二审人民 ** 改变**审人民 ** 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审人民 ** 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三十一条 经人民 ** 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 ** 决定。 当然律师费也不完全是由自己承担,有一种情况是可以特殊考虑的,那就是在借条或者合同上面有明确约定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这种情况只要律师费在合理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用的。所以,在借款前,理应考虑该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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