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安装或拆卸检查后安装的电动葫芦应空车试运行几次。但安装前不得通电试转。
2.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对额定负荷重量进行反复升降和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机械传动部件、电气部件和连接部件 是否正常可靠。
4.**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中使用,**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关闭次数(120次)。
5.在安装、调试和维护过程中,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钩上升到上**,钩壳与卷筒壳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吊钩降至下**,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的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手电门按钮,使电动葫芦向相反方向移动。
7. 工作结束后,必须打开电源总闸,切断电源。
8.电葫芦应由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的制动下滑量S≤V/100(V在载荷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距离)。
11.钢丝绳报废标准:钢丝绳检验报废标准CB/T5972-1986执行《起重机械钢丝绳检验报废实用规范》。
12.电动葫芦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清洁,不含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使用硬刷或木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将重物悬挂在空中,以防止零件*变形。
15.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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