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体检中心废水处理设备要求
体检中心废水处理设备医院废水处理设备 根据《医疗机构水废染物排放标准》(GBl8466-2005),我们将为客户定制较物美**的处理设备。
医院废水主要来自妇产科、妇幼保健、常规**的医务工作人员及病人的正常生活用水,医疗用具消毒、清洁用水以及医护人员生活区的生活废水,其水质除与普通生活废水相似外,还含有大量病原性微生物,如细菌、病毒、寄生虫卵、原虫等,以及重金属(化验室、放射科等废水),消毒剂如酚、洗衣房的直链烷基苯磺酸盐(LAS)等有毒、有害的**和无机化合物。放射性废水(放射性诊断**过程排出的含有放射性同位素的废水)是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CODcr、BOD5、NH3-N、SS等,对环境危害大,若不加以处理,这些物质排入水体将对环境造成巨大的危害并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引起传染病的爆发流行。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在环境中具有较强抵抗力,在废水中存活时间久,低温下生存时间长。
设计原则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政策,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满足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确保各项指标均达标排放《医疗机构废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的要求;
2、以保护城市水源,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开发共同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建设该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选择稳妥可靠、技术、投资省、运行*、管理简单、维修量少、运行灵活的废水处理工艺和设备,确保废水处理站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4、通过设计中的总体优化,采用的节能技术,节约能源,zui大限度地降低运行费用。
5、选用噪声小的设备,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废染。
6、结合废水处理站的实际情况,在方便施工安装的前提下,力求各构筑物尽量集中,布置紧凑,节省占地。
医院医疗废水处理系统
1996年,国家对《医院废水排放标准(执行)》进行了修订,并将其纳入国家《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于1998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医疗机构废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有关医疗机构水废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医疗机构废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对医院废水的治理排放提出了比较*的治理要求,医院对此特别重视。
施工范围
1、废水处理站的总体设计包括工艺、土建、电气设计,不包括处理站外废水收集和输送管道。
2、废水处理站的设计主要分为废水处理和废泥处理及处置两大部分,同时避免噪音、臭气等二次废染。
废水处理
调查研究废水的水质水量变化情况,选择技术成熟、经济合理、运行灵活、管理方便、处理效果稳定的方案。
废泥处理与处置
为防止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泥对环境造成二次废染,废泥须经稳定处理后再妥善处置。
售后服务
1)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即调试合格后一年内,上门维修,协助优化工程运行。
2)在接到用户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售后服务人员赶到现场,及时解决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3)一年后,定期对工程进行回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实行终身维修,保修期后只收取成本费。
4)为加强与用户,及时反馈用户信息,及时为用户解决设备在运行中发生的问题。
5)提供各类环保咨询服务。
潍坊龙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医院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