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要做中国香港律师公证?中国香港律师公证是由中国香港律师(也称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加盖*人民共和国**部转递**章的公证文书。依据中国大陆的关联法例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则,下列情况下需要由中国**部托付评判人对有关文件、现实或行动进行公证:
1、中国香港公司预备在大陆建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中国香港公司董事会抉择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3、中国香港公司或自己托付授权别人或大陆的律师业务所处置特定业务时,亦须公证;
4、预备与大陆居民缔成婚姻;
5、请求内地亲属来港久居或来港接收工业;
6、收养内地孩童;
7、预备在大陆建立个体工商户,请求核实”中国香港效劳供给者身份”及预备从事CEPA协议项下之其他事项时,需依照需求由中国**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8、承继过程中触及大陆产业时;
9、报考中国**考试或其他资历考试时;
10、触及大陆的赠与、受赠事宜;
11、在大陆触及诉讼,须提交有关中国香港的依据;
12、依据大陆有关行政部门的需求,须对某些文件、现实或行动公证的。
深圳市港信企业代理有限公司专注于注册中国香港公司,中国香港公司审计,中国香港公司公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