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的事务所需要到中国香港公司注册处查询相关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也可以委托中国香港律师事务所办理该查档事宜。
当投资者以中国香港公司之名义到中国大陆、海牙成员国或者非海牙成员国进行投资
开设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作公司、独资公司或者是常驻代表机构(代表处),都需要对中国香港公司的相关文件进行公证。
以中国香港公司为主体的法律行为,无论用于是在国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是用于诉讼/仲裁,我们都有必要证明中国香港公司主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办理中国香港公司资料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公司注册证书确认本或复印本;
2、公司周年申报表;
3、秘书、董事资料更改通知书(如有)确认本或复印本;
4、公司商业登记证书复印本。
若中国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未能提供周年申报表,需备齐以下资料:
1、《首任秘书及董事通知书及出任董事或候补董事职位同意书》;
2、《秘书及董事更改通知书(委任/离任)》;
3、《注册办事处坐落地点通知书》。
深圳市港信企业代理有限公司专注于注册中国香港公司,中国香港公司审计,中国香港公司公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