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敦促消费者不要使用某些洗手液产品
下表概述了洗手液标签上的信息,供消费者用来识别产品:
· 经 FDA 测试,发现含有甲醇、1-丙醇、苯、乙醛或乙缩醛。
· 标明含有甲醇。
· 经测试发现有微生物污染。
· 正在被制造商或经销商召回。
· 弱效,意味着它含有少于所需量的乙醇、异丙醇或苯扎氯铵。
· 据称与经 FDA 测试并发现含有甲醇、1-丙醇、苯、乙醛或乙缩醛的产品在同一工厂生产。
· 包装在类似于食品/饮料容器的容器中,会增加意外摄入的风险。
· 是在没有回应 FDA 多次要求提供有关其产品质量和制造过程信息的设施中制造的。
FDA 建议消费者不要使用下表中列出的制造商生产的洗手液。消费者可以使用以下信息轻松识别应避免使用哪些洗手液产品:
· 特定制造商的名称。
· NDC编号,也可能位于产品标签上。
· 销售、销售或计划销售这些制造商生产的特定洗手液产品的经销商的名称。
分销商可能会使用多个制造商来生产他们的洗手液产品,然后以完全相同的品牌或产品名称进行销售。分销商通常不会在产品标签上标识制造商,联邦法律也不需要这样做。消费者应注意,FDA 建议不要使用由特定制造商生产的经销商的特定洗手液产品,如下所列,不适用于:
· 分销商的产品与下列品牌名称相同,但由不同的制造商制造
· 同一分销商分销的其他产品
如果以下列表中的产品未在标签上指明制造商,消费者可以联系名称出现在标签上的经销商,以了解该产品的制造商。如果经销商在消费者联系时拒绝澄清此信息,FDA 建议消费者不要使用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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