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氮染料/分散性染料简介
偶氮染料(Azocolourants)(偶氮基两端连接芳基的一类**化合物)是纺织品服装在印染工艺中应用*广泛的一类合成染料,用于多种**和合成纤维的染色和印花,也用于油漆、塑料、橡胶等的着色。偶氮化合物(azo compound),分子结构中含有偶氮基(-N=N-)的一类**化合物。在染料分子结构中,凡是含有偶氮基的统称为偶氮染料。部分有害偶氮染料经与人体代谢过程中释放的成分混合并发生偶氮基还原反应后,可能会释放出有致癌危险的芳族胺。
并非所有偶氮染料都受禁止,受禁的只是经还原会释出法例的23种芳香胺类的偶氮染料,约有130种。这些受禁偶氮染料染色的服装或其他消费品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后,会与代谢过程中释放的成分混合并产生还原反应形成致癌的芳香胺化合物,这种化合物会被人体吸收,经过一系列活化作用使人体细胞的DNA发生结构与功能的变化,成为人体病变的诱因。
分散性染料在水中的溶解度很小,须以分散性助剂使之形成较细的分散体而染色的染料。主要是偶氮、蒽醌和杂环等型。适用于醋酸纤维、聚酯纤维等的染色,锦纶也上染但色牢度不好。
需要偶氮的产品
1. 服装、被褥、毛巾、假发、假眉毛、帽子、尿布以及其他的清洁卫生用品、睡袋;
2. 鞋、手套、手表带、手提袋、各种钱包、公文包、椅子套;
3. 纺织或皮革玩具、带有纺织或皮革服装的玩具、合成染料**化合物染料;
4. 消费者*终使用的织物和纱线。
**要求
2002年9月11日欧盟**发出*六十一号令,禁止使用在还原条件下分解会产生22种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并规定2003年9月11日之后,在欧盟15个成员国市场上销售的欧盟自产或从*三国进口的有关产品中,所含会分解产生22种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含量不得**过30×10-6的**。2003年1月6日,欧盟**进一步发出2003年*三号令,规定在欧盟的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市场上禁止使用和销售含铬偶氮染料,并将于2004年6月30日生效。
欧盟禁用有害偶氮染料指令(2002/61/EC)要求
(1)偶氮染料经还原可裂解出一种或多种致癌芳香胺(24 种芳香胺)。在*终产品或产品染色部分含有可释放出浓度**30ppm 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不得用于与人体皮肤或口腔有直接长期接触的纺织品和皮革制品;
(2)“偶氮染料列表”中新增的偶氮染料不得投放市场或作为浓度质量**0.1%的物质或制剂成分用于纺织品和皮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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