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认定”是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一种,对于很多**企业,尤其是软件型企业来说并不陌生。作为知识产权+项目规划的专业公司,今天就和大家重点讲下“双软认定”申报需要符合什么条件,能获得怎样的好处!
一、“双软认定”的基本条件软件产品认定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申请单位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且拥有该软件产品知识产权;
3、软件产品经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总结: 上述条件值得注意的是我们要想申请软件产品认定,必须要先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另外就是需要由第三方软件评测机构出具的软件产品认定登记测试报告,这里必须要强调的是,软件产品测试报告名称必须要和软件著作权名称完全一致,一个字都不能差,否则到后期税务备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会通不过所以在这里也提醒各位需要申请软件产品认定的企业必须要注意到这个问题。
软件企业认定基本条件1、申请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40%,研发人员比例占当月平均职工数的20%以上;
3、企业当年研发费用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
4、企业软件产品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50%(信息系统集成及嵌入式软件企业不低于40%)
5、企业具有至少1项软件产品认定证书;
6、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证明文件等。
总结:从上述条件来看,要想通过软件企业认定,必须得要先有软件产品认定证书,这是先决条件,但这并不代表企业有了软件产品认定证书就能通过软件企业认定,因为,软件企业认定还有一项很重要的指标就是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在实际申报操作过程中,发现有很多做信息系统集成或是和硬件在一起捆绑销售的嵌入式软件企业在如何界定及归集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时,会有一定的困难,因为往往企业没有严格按照软件产品的形式来开取发票,发票内容也不能很好的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对应上,这种情况下,建议企业较好能和客户协商好,在一个合同中,如果既有软件,又有硬件产品,一定要把软硬件产品分开,尽量让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更加清晰明了,这样,知识产权在申请评估的时候,通过的概率就会高很多。
二、“双软认定”的好处1、当企业的软件产品登记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实际税负**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2、软件企业一旦被认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便可以销售到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2011年1月1日以后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企业还可以享受所得税“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3、软件审查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4、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均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5、软件企业不止是企业的文化,更是企业想要申请一些国家资助的有力依据。
6、双软认定还可以显示出企业技术实力和市场价值,是非常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无形资产价值的重要体现。
总结: “双软认定”较大的好处就是享受税费的减免,软件产品认定可享受**过3%部分的即征即退,软件企业可享受“2免3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打个比方,如果A企业一年软件产品销售收入1000万,增值税原本需要缴纳170万,通过软件产品登记后增值税只需要缴纳30万,帮你省了140万的税。这个税收优惠力度不可谓不大!
总之,“双软认定”的税收优惠力度是非常大的,企业应尽快熟悉和掌握申报的基本要领和细节,积极参与及申请“双软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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