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理中国香港公司的注销手续,首先需要满足注销的几个条件,如下所示:
(1)所有成员董事股东均同意注销该中国香港公司;
(2)该中国香港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3)已取得中国香港税务局发出的《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
在以上的几个条件中,其中要取得中国香港税务局发出的《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就必须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该中国香港公司**开业、或已停止营业3个月或以上;
(2)该中国香港公司没有任何未尽事项,包括未缴清的罚款、税款及法庭费用、未出售的存货、物业、债券;
(3)该中国香港公司没有未完成的税务责任包括未交回的已发出报税表、尚未回复的税务查询信息、未完成的评税、未办结的反对注销或上诉;
而在取得中国香港税务局发出的《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后,还需要准备由所有中国香港公司股东签署的“同意中国香港公司注销决议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料递交中国香港相关**部门申请注销。
深圳市港信企业代理有限公司专注于注册中国香港公司,中国香港公司审计,中国香港公司公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