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年限的确立大家了解吗?
我国在法律上明确规定过报废汽车的年限,
那么大家了解报废汽车年限的准确时间吗?现在就跟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报废汽车使用年限确认:
(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过15年;
(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以上就是我国现行的汽车报废年限管理条令,对于各种类型机动车的报废年限的时间限制,
大体上会根据不同区域环境有所细微的调整,但是不会有过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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