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行业资讯

招标人有义务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有义务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有义务退还投标保证金


我国《招标投标法》*八条规定,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十二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从上述规定来看,进行招标活动,采购商品或服务的,拟准备作为购买者的实施主体是招标人,而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也就是其从事的一切招标活动都是代招标人实施的。

因此招标代理公司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也是代招标人所收取的,招标行为结束从法律意义上有义务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当然是招标人。


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专注于昌平区民间借贷律师,昌平区劳动争议律师,昌平区合同律师,昌平区租赁合同律师,昌平区律师,昌平区律师事务所等

免责声明: 八方资源网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有的信息均有发布者提供,如您发现信息有违规/侵权,请立即投诉举报

相关资讯

查看更多
资讯分类
商务服务 污水处理 机械 传媒 机床 五金 农业 工程机械 焊接切割 泵阀 热泵 农机 汽车 汽车用品 汽配 汽修 通信 电子 暖通空调 电气 广电 印刷 纸业 丝印特印 灯饰 安防 消防 过滤 耐火材料 环保 LED 添加剂 食品机械 仪器仪表 太阳能 包装 水工业 加工 二手设备 工艺礼品 古玩 服装 美容美发 服饰 制鞋 家电 家具 运动休闲 影音 酒店 家居 办公 音响灯光 农化 水果 养殖 皮具 教育装备 玩具 零食 食品 二手 IT 建材 小家电 卫浴 陶瓷 超硬材料 化工 橡胶 塑料 钢铁 表面处理 冶金 石油 能源 纺织 房地产 皮革 涂料 石材 创业 项目 生活服务 教育 船舶 维修 广告 交通运输 医疗 代理 物流 图片 展会 咨询 库存积压
八方资源网 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