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
中国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又叫做“中国香港中检未再加工证明”,简称“未再加工证明”英文名为certificate of non-manipulation,是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检局)直属下的中国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简称中检公司)来颁布签发;未再加工证明通俗来说就是一种用于货物出口因经中国香港停靠或转运而证明所出口的货物没有进行再次加工和改造的重要凭证。
目前在我国,但凡货物从大陆出口到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只要中途经中国香港停靠或转运就得必须将在国内检验检疫局(商检局)所申请签发的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CO,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东盟原产地证FORM E,智利原产地证FORM F等所对应国家的产地证送往中国香港中检公司办理未再加工证明,以此来证明此批货物出口经中国香港停靠或转运并未进行再次加工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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