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清关有什么要求?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令*591号)*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有2828个条目。
生活中常见的大部分化学品,如酒精、碘酒、84消毒液、乙醚,某些香料、香水、油漆、油墨、涂料、树脂、胶黏剂等都属于危险化学品。如果包装或使用方法不科学、不规范,会对人民生命、公共财产和环境*造成威胁。
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
《**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将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分为29个危险种类,包括17个物理危险种类、10个健康危害种类以及2个环境危害种类。
物理危险种类(17个)
爆炸物 退敏性爆炸物 易燃气体
气雾剂 氧化性气体 高压气体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发火液体 发火固体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氧化性液体 氧化性固体
**过氧化物 金属腐蚀物
健康危害种类(10个)
急毒性 皮肤腐蚀/刺激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呼吸或皮肤致敏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致癌性
生殖毒性 特定目标器官毒性——单次接触 特定目标器官毒性——重复接触
吸入危险
环境危害种类(2个)
危害水生环境
危害臭氧层
海关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监管要求:
为有效防控危险品*准入风险,海关等相关部门提出加强危险品监管的具体要求:
一是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包括运输、储存或者处置危险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进行审批和实施监督,无资质场所不能存储危险化学品;
二是要规范监管场所对危险品的管理,危险品及废弃危险物品的作业换装应在*场所内,普通监管场所严禁对危险品进行换装作业;
三是规范危险品监管作业,深化监管人员对于危险品的认识,确保人身*以及查验工作的*进行。
进出口危险品化学品监管模式:
依据《*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129号)等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中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属于法定检验商品。
海关对进口危险化学品采取口岸“批批验核+抽批检测”的监管模式, 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
海关对出口危险化学品采取“产地检验+口岸查验”的检验监管模式。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向产地海关申请电子底账。
进出口危险品化学品检验内容:
该项要求指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应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数据单(进口产品应附中文*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数据单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关键词1:危险公示标签
危险公示标签一般包括如下要素:
•产品标识符 •信号词 •象形图
•危险说明 •防范说明 •供应商标识
关键词2:*数据单
广州力行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专注于化工品进口清关公司,黄埔港进口报关,南沙港进口报关,广州进口报关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