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注册的企业经认定的转化项目,可按照经确认的销售项目自身所产生的直接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乘以技术贡献系数、核心技术价值占比,在政策享受有效期内申请财政扶持资金。财政扶持资金的确定,将统筹考虑项目的地区财力贡献等因素,且单个项目当年度扶持金额较高不**过500万元。具体如下:
1)转化项目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2.5%计算;
2)销售收入在500万元至1500万元(含)的部分,按2%计算;
3)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5%计算。取得有效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
企业,可在原扶持金额基础上加计30%。
2、创新贡献系数和核心技术价值占比按照《上海市**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的规定,在项目认定时审定。
3、经认定的转化项目,在项目认定有效期内全额扶持。
支持对象
扶持资金支持对象为本市注册的企业经认定的**成果转化项目(以下简称转化项目),并且该项目近三年未获得过其他市级专项资金支持。
**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申报,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作为项目的检测材料,腾创软件测评中心出具的软件性能测试报告、确认测试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等可用作**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申报的第三方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
腾创实验室(广州)有限公司专注于项目验收结题报告,软件测试报告,项目验收测试报告,软件产品登记,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科技项目验收检测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