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行业资讯

【化妆品注册】化妆品经营的卫生监督

【化妆品注册】化妆品经营的卫生监督

*十三条 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下列化妆品:

(一)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

(二)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

(三)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十二条规定的化妆品;

(四)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五)**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十四条 化妆品的广告宣传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

(二)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

(三)宣传医疗作用的。

*十五条 **进口的化妆品,进口单位必须提供该化妆品的说明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有关资料和样品以及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方可签定进口合同。

*十六条 进口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

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化妆品,按照海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北京汇诚佳业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注于化妆品行政许可,化妆品批文,进口化妆品备案,化妆品注册等

免责声明: 八方资源网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有的信息均有发布者提供,如您发现信息有违规/侵权,请立即投诉举报

相关资讯

查看更多
资讯分类
商务服务 污水处理 机械 传媒 机床 五金 农业 工程机械 焊接切割 泵阀 热泵 农机 汽车 汽车用品 汽配 汽修 通信 电子 暖通空调 电气 广电 印刷 纸业 丝印特印 灯饰 安防 消防 过滤 耐火材料 环保 LED 添加剂 食品机械 仪器仪表 太阳能 包装 水工业 加工 二手设备 工艺礼品 古玩 服装 美容美发 服饰 制鞋 家电 家具 运动休闲 影音 酒店 家居 办公 音响灯光 农化 水果 养殖 皮具 教育装备 玩具 零食 食品 二手 IT 建材 小家电 卫浴 陶瓷 超硬材料 化工 橡胶 塑料 钢铁 表面处理 冶金 石油 能源 纺织 房地产 皮革 涂料 石材 创业 项目 生活服务 教育 船舶 维修 广告 交通运输 医疗 代理 物流 图片 展会 咨询 库存积压
八方资源网 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