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环保认证规则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联合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正式发布《空气净化器环保认证规则》。
《空气净化器 环保认证规则》在采用标准GB18801的基础上,引用了GB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的相关要求,按照*五种认证模式对空气净化器的净化功能进行认证,用以满足消费者对空气净化器安全、环保*的需求。
国家室内 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宋广生表示,由于国家还没有对空气净化器相关净化效果的综合评价方法,空气净化器只有安全认证,针对净化功能没有相关认证。单纯的安全认证已不能满足消费者对洁净、健康、环 保居室生活的追求,因此,迫切需要第三方机构能够制定出空气净化器的统一评价认证准则。
此项规则的颁布和实施,将有效净化市场,帮助企业打造品牌,促进中国净化器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联合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正式发布了《空气净化器环保认证规则》(以 下简称“《规则》”)。 《规则》在采用国标GB18801的基础上,还引用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的相关要求,按照*五种认证模式对空气净化器的净化功能进行认证,以满足消费者对空气净化器安全、环保*的需求。
此次发布的《规则》覆盖了所有家用空气净化器,对产品的净化性能及除菌性能指标做了检验要求:“固态污染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净化效率分别达到大于等于40%、大于等于25%、大于等于50%,才能判定产品具有相关性能。”通过 检验的产品允许使用标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的标识。首批获得标识的空气净化器产品将很快公布并贴标。届时,消费者购买时将“有据可依”,不会再盲目。
空气净化器新国标
空气净化器新国标,即《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较早于2012年起开始筹划,那一年,国家标准委启动了 《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随后发布了空气净化器新国标的征求意见稿,直到2015年9月15日才较终公布,并确定了正式实施的日期为2016年3月1日。
在新的《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影响空气净化器净化效果的四项核心指标:即CADR值(洁净空气量)、CCM(累计净化量)、能效等级及噪音标准。新国标实施后,消费者可以以此作为选购产品的依据。具体对产品来说,新国标规定,一台优秀的空气净化器应该具备 “三高一低”的特质,即高CADR值+高CCM值+高净化能效+低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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