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新港报关公司/南沙二期码头/三期码头报关公司
广州港-南沙新港-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是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南沙资产经营公司联合经营的合资企业,于2003年3月17日正式成立。主要经营:集装箱装卸、货物装卸、装拆箱、申请仓储、制造、加工、维修等服务。南沙港区位于珠江西岸的广州市番禺区龙穴岛上,南向南海,东望深圳,西靠南(海)、番(禺) 、顺(德),地处珠江三角洲地理几何中心,是广州-佛山经济圈通向海洋的必由之路,方圆100公里内覆盖整个珠三角城市群,是连接珠三角两岸城市群的枢纽性节点。港区一期4个5万吨级深水泊位工程于2004年9月28日建成投产,码头岸线长度1400米,陆域纵深1300米,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140万TEU。
南沙港区坐落广州番禺珠江西岸龙穴岛,南向南海,东望深圳,西靠南(海)、番(禺)、顺(德),位于珠江三角洲地理几何中心,广佛经济圈和珠三角西翼城市通向海洋的必由之路;方圆100公里内覆盖整个珠三角城市群,是连接珠三角两岸城市群的枢纽性节点。南沙港通过发达的陆路水路网络,确立“泛珠三角”交通一体化新概念。
广州力行报关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进口物流清关性质运营的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海关核准注册进出口权,对外贸易管理局核准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核准注册及备案。我们热忱希望与国内外客户携手合作,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经营范围:承办海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箱拆箱、报关、报检、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服务。
进口报关,力行可为客户提供向海关申报进口手续和缴纳进口税的代理服务。进口报关应该分为一般贸易进口和进料加工企业的进口这两种方式。
通常情况下,进口报关程序分为申报、纳税、查验及放行
1、申报,目前,海关接受申报的方式一般有三种:口头申报、书面申报及电子数据交换申报,其中以后两种申报形式为主。
2、纳税,客户或力行收到海关的税款缴纳证书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进口税款。我国《海关法》对进口货物纳税期限的规定与出口货物的相同。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正常CIF价格为完税价格。CIF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在海关出具税单后,由客户直接交纳或由力行代为交纳税金。进口转关货物,按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之日的汇率和税率征税。
3、查验,海关以经过审核的单证为依据,在海关监管场所(包括口岸码头、车站、机场、邮局等)对所申报的进口货物进行检查,以核对单物是否相符。海关查验时,力行将派人到现场协助海关工作。
4、放行是指海关在接受进口货物申报、查验货物,并在客户或力行缴纳税费后,在货运单据上签印放行。力行必须凭海关签印的货运单据才能提取或发运进口货物。未经海关放行的海关监管货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取或发运。
广州力行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专注于化工品进口清关公司,黄埔港进口报关,南沙港进口报关,广州进口报关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