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是房屋检测中很重要的一个工作内容,也是房屋安全管理尤为关键的一个环节。网络上有许多关于何时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帖子,比较下来都有不尽完善的地方,小编实时整理较为全面的房屋安全鉴定情况分类。
一、应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情况(强制性)
当房屋存在下列情况时,相关责任人应委托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1)房屋**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要继续使用的情况。此时,由于房屋**出设计使用年限,房屋原设计单位不再承担相应安全责任,为确保房屋安全,应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2)房屋出现了危及使用安全的迹象。出现危险情况原因可能是使用人或产权人造成,也可能是受环境影响或原施工质量不良造成,此时应进行安全检测鉴定。
(3)房屋受到自然灾害或者事故影响。例如汶川地震、遭受火灾或者房屋受到冲击爆炸等。
(4)房屋拟进行改造或改变用途。此时可以直接委托设计单位直接进行改造设计,但一般的设计单位都会要求检测鉴定。当然严格意义上讲,此时应进行必要的抗震检测鉴定。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情况。如工商管理部门或教育部门要求进行的使用前期安全检测鉴定。
二、宜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情况(建议性)
(1)拟出租、转让、抵押等但缺少房屋安全证明时。这是**承租、受让或出资方合法权益的措施。
(2)安全性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的房屋宜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规范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使用一段时间的房屋可能不满足现行规范的安全要求。所以在有条件时,还是建议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3)抗灾害能力较差的公共建筑。包括不可抵御的灾害和偶然作用两种情况,如地震、台风等。
(4)一般环境下,使用达到30年的居住建筑和使用20年的公共建筑;有侵蚀物质环境下,使用10年的工业建筑和使用15年的民用建筑。在这些情况下,房屋结构普遍存在明显损伤,设备设施已经达到更换的损伤状态,建筑一般也要进行装修,此时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有利于保证安全且节约资金。
(5)对房屋性能或功能存在疑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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