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近,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下,全国各地交警都在大力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我们也发布了大量交通事故案例,提醒所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要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头盔。
看了我们发布的触目惊心的事故案例,网友们深切体会到了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但同时他们也有一个困惑:市场上各种头盔云龙混杂,质量参差不齐,如何才能买到真正能够保护我的头盔呢?
来看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的这篇文章。
有研究表明,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大部分是因头部受伤导致的死亡。如果正确使用安全头盔,可以大大减轻事故对驾乘人员的直接伤害,有效降低摩托车事故的死亡率。
同时还要注意,实际使用中,劣质头盔非但不能起到对头部应有的保护作用,甚至还会因碰撞引起部件碎裂,从而对器官造成其它二次伤害。
因此,使用质量合格的摩托车乘员头盔,是**摩托车行车安全的关键。
一、摩托车乘员头盔简介
摩托车乘员头盔是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用于降低乘员头部伤害的**装具,一**头盔通常由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护目镜等组成,其中壳体和缓冲层是头盔吸收碰撞能量、保护头部免受伤害的关键部分,护目镜能对眼部起到较好的保护,佩戴装置是否“牢靠”也会对头盔的防护效果产生直接影响。
按形状和结构不同,头盔有全盔和半盔两类,两者的主要差异是保护范围不同,全盔相比半盔增加了对下颚部分的保护。
按适用对象不同,头盔可分为A类头盔和B类头盔两类,A类头盔适用于总排气量为125cc以上摩托车,形状有全盔和半盔两种;B类头盔适用于总排气量为125cc以下摩托车,其体积和重量均小于A类头盔,形状全部为半盔。
通常情况下,A类头盔的保护范围和防护性能等要好于B类头盔。
头盔种类示意
二、摩托车乘员头盔的质量管理要求
国家标准:为规范和提升摩托车乘员头盔的产品质量,由公安部提出并归口,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制订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目前标准版本为《摩托车乘员头盔》(GB 811-2010)。GB 811标准从**乘员安全角度出发,提出了头盔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系列要求。
CCC认证:2017年10月,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发布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产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的公告》(2017年*86号)要求于2017年11月01日起正式对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2018年8月1日起,摩托车乘员头盔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和CCC认证规则
质量辨识:质量合格的摩托车乘员头盔,须通过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乘员头盔》(GB 811-2010)规定的认证检测,并经相应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核后,才能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CCC认证证书(左)和CCC认证标志(右)
三、摩托车乘员头盔的关键性能
严格的技术检测是**头盔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根据《摩托车乘员头盔》(GB 811-2010)要求,合格的摩托车乘员头盔需要通过“视野”、“护目镜”、“刚度性能”、“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和“耐穿透性能”等10个项目的检测,其中,“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和“耐穿透性能”是头盔安全防护性能的代表性指标。
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主要反映头盔在发生撞击时吸收冲击能量、减轻对头部伤害的能力。在检测试验时需要将固定在头模(模拟人体头部)上的头盔从规定高度坠落,并考核1个现象和2个技术参数。
以A类头盔为例,试验后头盔壳体不得出现裂口现象,碰撞后传递到头模的峰值加速度(表征冲击力大小)不得**过300g,加速度**过150g的作用时间(表征伤害性冲击的持续时间)应小于4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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