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危房质量安全检测鉴定单位出具报告
危房安全检测鉴定 危险安全鉴定标准
1 引言
1.1 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
危房鉴定程序
1.2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 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1.3 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1.4 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1.5 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2 危险构件鉴定
2.1 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2 构件单位
2.2.1 基础
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
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
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2 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
2.2.3 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
2.2.4 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2.2.5 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6 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定义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哪些房屋需作危房安全鉴定?
1、达到一定的使用年限,有老化迹象;
2、主体结构出现裂缝、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房屋安全;
3、改变使用功能,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安全;
4、发生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5、周边环境进行地下管线、基础、地下室施工及爆破震动作用;
6、危及房屋安全、正常使用的其它情形。
有危险可向属地房屋安全管理部门申请鉴定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房子算危房?我市对危房有哪些处置措施?产生的危房又将由谁来解危?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
据介绍,按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倒塌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根据鉴定标准,安全等级一般分为A、B、C、D四级。”该负责人解答说,A级,指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指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C级,指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指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危房处理有四种办法,一是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二是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三是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四是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必须拆除的房屋。
对于市民的担忧,该负责人建议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可向所在地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市区为安鉴办)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属地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受理后根据鉴定情况作出房屋安全评定。危房产生后,根据产权性质,谁的产权谁负责解危。也就是说,由产权人来对危房进行解危。
多种因素影响安全导致危房
好好的房子,哪些情况下会变成危房?房屋安全方面的一名解释,影响房屋安全的因素比较多,比如:设计、施工、使用以及自然沉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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