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不断发展,但仍存在诸多问题。 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我国许多城市尚未建立起相应的组织机构,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管理机构,但专职的技术、管理人员短缺,相关的配套设备落后,使检测鉴定中心形同虚设。
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机构的人员有限且技术水平较低、检测仪器设备短缺或年久失修、检测鉴定手段单一,不能和飞速发展的建筑技术相匹配。而我国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项目收费标准低,机构不能引进高素质技术人才和购进高精密度仪器,自我生存困难,没有引起地方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虽然我国在房屋质量与安全检测鉴定、管理方面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但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形同虚设,没有引起地方相关部门的重视。因此,加强对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管理已成为一个迫切且现实的问题。
随着房屋老龄化的越趋严重,关于危房的检测鉴定及加固改造也显得越发紧迫。房屋检测鉴定近年来接受好多业主的危房鉴定要求,为此,陕西众盾房屋检测鉴定给业主们讲解下危险房屋检测鉴定报告的主要内容以及鉴定为危房后如何处理。
危房等级检测鉴定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危房等级检测鉴定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危险房屋检测鉴定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1)房屋的建筑、结构概况,以及使用历史、维修情况等;
2)鉴定目的、内容、范围、依据及日期;
3)调查、检测、分析过程及结果;
4)评定等级或评定结果;
5)鉴定结论及建议;
6)相关附件。
危险房屋检测鉴定报告中,应对危险构件的数量、位置、在结构体系中的作用以及现状作出详细说明,必要时可通过图表来进行说明。
在对被鉴定房屋提出处理建议时,应结合周边环境、经济条件等各类因素综合考虑。
对于存在危险构件的房屋,可根据危险构件的破损程度和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择下列处理措施:
1)减少结构使用荷载;
2)加固或换危险构件;
3)架设临时支撑;
4)观察使用或停止使用;
5)拆除部分或全部结构。
对评定为局部危房或整幢危房的房屋,一般可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2)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3)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4)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5)按相关规定处理:适用于有特殊规定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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