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及业主委托要求,针对受检房屋的特点和实际状况,本次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1)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及图纸复核;
(2)房屋使用情况调查;
(3)房屋完损情况调查;
(4)主体结构材料强度检测;
(5)主体结构承载力复核验算;
(6)检测鉴定结论及处理建议。
11.1 检测结论本次受检厂房均为单层门式刚架结构。通过对该厂房的现场检测及计算分析,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检测结果表明,1#~3#厂房结构布置均与设计图纸一致;4#厂房结构布置与设计图纸不一致,4#厂房平面原设计为矩形,共有四跨,实际为L形(1~14轴为新加部分),南侧五跨(A~B轴为新加部分),长度为165m,北侧两跨,长度为97.5m。1#~3#厂房抽样检测位置处的轴线尺寸与原设计要求一致,结构支撑布置与原设计要求一致;4#厂房东西向轴线间距实测值为23000mm,设计值为24000mm,南北向轴线间距实测值为7500mm,设计值为7260mm。1#~3#厂房檩条间距均与原设计一致,4#厂房檩条间距与原设计不一致,1#~3#厂房檩条尺寸均与原设计不一致,4#厂房檩条尺寸与原设计一致。
(2)检测结果表明,1#厂房刚架梁、柱截面尺寸均与原设计图纸一致,2#和3#厂房中柱宽度比原设计小10mm,4#厂房个别刚架柱及刚架梁截面尺寸与原设计图纸均不一致。
(3)经过现场调查,受检厂房均未曾发生使用功能改变、火灾、结构大修等情况。
(4)根据房屋的现场实际情况,采用里氏硬度计,参照《金属材料·里氏硬度试验 *1部分:试验方法》(GB/T 17394.1-2014)进行钢结构强度现场抽样检测,检测结果表明,钢构件的强度均满足设计要求。
(5)经过现场调查,刚架连接处螺栓齐全,无明显损伤。
(6)经检测各厂房的主体结构整体性均良好,各结构构件完好。
(7)验算结果表明在增设屋面分布式发电站,且增设荷载不大于0.15kN/ m2时,1#~3#厂房刚架主体结构及檩条承载力均满足计算要求。4#厂房GJ-1边柱平面稳定应力比不满足计算要求;4#厂房14~36轴(GJ-2)刚架柱平面稳定应力比均不满足计算要求,B轴两侧变截面刚架梁承载力与平面稳定应力比不满足计算要求,E轴北侧变截面刚架梁承载力不满足计算要求,4#厂房檩条截面强度比计算值小17.3%。
11.2 建议
(1)在后续使用中,未经专业机构检测鉴定,屋面新增恒荷载不得大于0.15kN/ m2。
(2)建议对4#厂房B轴两侧变截面刚架梁,可采用增设斜支撑及增设隅撑来进行结构增强。
(3)建议对4#厂房E轴北侧变截面刚架梁,可采用增设斜支撑来进行结构增强。
(4)建议对4#厂房承载力不满足计算要求的檩条,采用简支檩条改为隔跨连续檩条进行结构增强。
(5)建议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维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检测鉴定。
(6)如遇下雪等恶劣天气,应及时对厂房屋面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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