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载分类和荷载效应组合
惠州市厂房荷载检测鉴定机构
1.1 荷载分类和荷载代表值
1.1.1 结构上的荷载可分为下列三类:
1.*荷载,例如结构自重、土压力、预应力等。
2.可变荷载,例如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和积灰荷载、吊车荷载、风荷载、雪荷载等。
3.偶然荷载,例如爆炸力、撞击力等。
注:自重是指材料自身重量产生的荷载(重力)。
1.1.2 建筑结构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
对*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值作为代表值。
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1.1.3 *荷载标准值,对结构自重,可按结构构件的设计尺寸与材料单位体积的自重计算确定。对于自重变异较大的材料和构件(如现场制作的保温材料、混凝土薄壁构件等),自重的标准值应根据对结构的不利状态,取上限值或下限值。
注:对常用材料和构件可参考本规范附录A 采用。
惠州市厂房荷载检测鉴定机构
1.1.4 可变荷载的标准值,应按本规范各章中的规定采用。
1.1.5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或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标准组合设计时,对可变荷载应按组合规定采用标准值或组合值作为代表值。
可变荷载组合值,应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组合值系数。
1.1.6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频遇组合设计时,应采用频遇值、准*值作为可变荷 载的代表值;按准*组合设计时,惠州市厂房荷载检测鉴定机构,应采用准*值作为可变荷载的代表值。
可变荷载频遇值应取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频遇值系数。
可变荷载准*值应取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准*值系数。
1.2 荷载组合
1.2.1 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应取各自的不利的效应组合进行设计。
1.2.2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或偶然组合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深圳市住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专注于钢结构检测,房屋鉴定机构,房屋裂缝检测,房屋质量鉴定,房产证房屋安全检测,房屋检测鉴定,钢结构夹层安全检测,养老院房屋抗震检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