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除臭工艺选择及工程设计
目前,污水处理厂除臭已普遍受到人们的重视。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导致城市用地日益紧张,已建或新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周围往往都有人口密集的居民生活区或公共活动区,但多数已建污水处理厂没有除臭措施或除臭设施不完善。随着城市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的控制法规和对策的日益完善,建设污水处理厂的除臭系统势在必行。
无锡市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期工程扩建时,由于进水水质的变化,在原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中增设了厌氧水解预处理,新增近1m左右水头,且采用布水器布水的升流式污泥床水解池对细格栅的要求较高,一期工程已建旋流沉砂池无法满足要求。因此,二期工程新设转鼓式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1座和升流式污泥床水解池2座。新增的该预处理区距离城市主要道路锡港路及周围居民较近,为了其产生的恶臭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设计增设了除臭系统。
1污水处理厂臭气来源日处理150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污水处理过程的臭气产生源主要分为污水处理系统和污泥处理系统。一些研究表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恶臭源主要分布在进水预处理区(进水泵房、格栅、沉砂池和厌氧水解池)以及生物反应中的厌氧调节池和污泥处理部分(浓缩池、储泥池和脱水间等)[1]。由于城北污水处理厂提升泵选用潜水排污泵,对地面以上进行加盖处理,有效防止了臭气的溢出,而污水生化用长泥龄的氧化沟工艺,其负荷低,一般可不考虑除臭措施。
另外,污泥脱水机选用加密封罩的脱水机,臭气浓度也较低。因此,除臭的为离厂界周围居民较近的平流沉砂池和水解池。
2恶臭物质浓度设计值及排放标准
2.1主要恶臭物质浓度设计值
H2S0.75~1.50mg/m3,NH30.5~1.0mg/m3,臭气浓度(气味值)100~1000。
2.2除臭排放标准
由于城北污水处理厂位于广益村居民、办公混合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属二类区,根据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规定,其环境空气质量执行二级标准。
臭气处理后厂界排放需满足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GB14554!93)及恶臭物质小感知浓度(臭阈值)的要求。据此确定除臭排放标准如下:H2S#0.00047mg/m3,NH3#0.1mg/m3,#0.0021mg/m3,甲硫醚#0.07mg/m3,#0.06mg/m3,臭气浓度(气味值)#20。日处理150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3除臭工艺的选择
除臭工艺方法可以分为吸收吸附法和燃烧法两大类,常见的方法有化学除臭法、活性炭吸附除臭法、氧离子基团除臭法、燃烧除臭法、纯植物提取液喷洒除臭法和生物除臭法等。
3.1化学除臭法
化学除臭法是利用化学介质(NaOH、l或lO)与H2S、NH3等无机类致臭成分进行反应,从而达到除臭的目的。该法对H2S、NH3等的吸收比较,速度快,但对硫醇、挥发性脂肪酸或其他挥发性化合物的去除比较困难,不能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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