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的说明
一、 流程
填写检验申请单→提交资料和→受理报检→资料初审→签发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工作联系通知单→及评估→签发危险特性分类鉴别和SDS及标签审核。
二、必需提交的资料
1. 检验申请单
2. 申请人对其货物的成分声明
3. 需审核的中文*数据单(SDS):正本和电子版(参考附件2 *数据单参考格式)(中文版)
4. 需审核的货物的内外包装中文危险信息公示标签:样本和电子版(参考附件3 危险信息公示标签样例)
5. 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说明:
l 所有资料(除营业执照外)均要求为原件,并加盖申请单位的印章。
l 中文*数据单和中文危险信息公示标签一式二份,电子版为可编辑性文本。
l 对于没有危险信息公示标签和/或*数据单的报检人,可申请由实验室进行编制。
l 填写检验申请单时,**填写电子邮箱。
三、送检数量及其管理
1. 送检为固体,需100克(如该需做固体燃烧速率试验的,需样1kg);
2. 送检为液体,需150毫升(如需做金属腐蚀的另行通知,需样3.5L);
3. 送检为气雾罐或烟雾剂,需6~8罐未开启过的全新;
4. 不确定送检的数量或特别贵重时可先与我们电话联系;
5. 送检包装(或瓶)上应标明名称及送检单位名称;
6. 为了便于核查,我中心对于来样均需保留,不予退还(如贵重或特殊的需退还的请在申请单备注栏上说明)。
广州捷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专注于SDS编制,SDS翻译,*技术说明表,GHS版本SDS,SDS编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