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中国好声音(*三季)》的东家腾讯一纸诉状把暴风影音告到法院。理由是暴风影音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多次在其经营的暴风网站上播放《中国好声音(*三季)》节目的**期,严重侵害了腾讯的合法权益。同时,暴风公司在多次预警通知下,仍在节目热播期间实施侵权行为,存在主观恶意,故腾讯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6期节目立案6件,每案主张200万元经济损失,6案索赔总金额达到1200万元。 暴风公司则认为,腾讯网站曾有多次被他人仿效的事实,并向法庭提交了公司内部来往邮件以证明其主张。被告还认为原告在公证*时,下载暴风影音的过程未体现在公证书中,不能证明侵权的暴风影音客户端属于被告,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综合了以下因素酌定赔偿数额:《中国好声音(*三季)》具有很高的**度、影响力及较高的商业价值;暴风公司在《中国好声音(*三季)》被列入国家**公布的36部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之后,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多次发出预警通知的情况下,无视他人合法权益,仍然在涉案节目热播期间实施侵权行为,其侵权的主观恶意非常明显。另外,暴风影音网站**度高,广告客户覆盖面广,且在涉案节目中投放了广告,可以推断出被告通过实施侵权行为违法获利数额较大。 据此,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腾讯公司因暴风公司涉案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明显**出着作权法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50万元,为弥补权利人的经济损失、惩戒恶意侵权行为,酌定单期节目赔偿数额为100万元,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支出全额支持计1万元,每案赔偿数额为101万元,6期节目即6起案件共计606万元。 对于该案的判决,腾讯公**务部维权团队工作人员表示,此类案件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赔偿标准偏低等已成为正版网络视频维权的“绊脚石”,法院对暴风公司侵权《中国好声音(*三季)》判以惩戒赔偿,对于打击网络影视作品聚合盗链具有警示意义。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提出上诉。 从上诉案件来看当我们被诉侵权以后以后应该怎么做呢?常见的侵权大部分表现在商标、**、版权。 商标被诉侵权应对,不近似、不相同,提出商标异议、撤三、以及撤销商标,没有对商标权人造成损害、实际损害较小等抗辩。图形商标的抗辩一般都是从主观判断图形不同、设计理念、企业文化,创作意图等进行抗辩;文字商标被诉侵权应从商标音、形、义等进行抗辩,我国汉字博大精深,文化底蕴浓厚,每个人对同音不同字理解的意思都不一样。这也不失为抗辩的理由,当然还是建议大家不要去搭人家的顺风车,创立自主品牌行遍天下。 发明**被诉侵权:一般是不侵权抗辩,再就是现有技术抗辩,还有无效掉对方**,但是无效掉对方**难度大,需要专业的人员和对技术很熟悉的人员进行答辩。 实用新型和外观:不侵权抗辩,再就是现有技术抗辩,还有无效掉对方**,**种一目了然,如果确实侵权,只有通过后面两个种方式,难度小。 版权侵权应对,不近似,不相同,以及拿出较早的设计、公开的内容,以及比如高通公司的体系内各种知识产权维权的限制。 最后还是告诫大家,不管是商标还是**都应自主原创,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对社会和国家负责。
深圳市中兴达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专注于知识产权规划,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知识产权管理,评估与交易,知识产权孵化与转化,战略研究与知识资本运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