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环境中的主要群体大多是缺少自我行为防护能力的幼儿,因此幼儿园在进行空间装修和环境设计之初,就应当充分考虑安全要素的融入。幼儿在安全保护行为能力方面属于弱势群体,幼儿园火灾事故一旦发生,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现行消防规范对幼儿园建筑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耐火等级的要求。
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5.1.7条规定: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时,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过三
层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耐火等级为三级时,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过二
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耐火等级为四级时,托儿所、幼儿园不应设置在二层。
2、安全疏散。
幼儿园建筑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而且考虑到幼儿年龄段疏散问题,原则上大班应分配在较高层,小班设置在一层,如有特殊疏散措施也可做适当调整。
3、幼儿园内装修设计要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有关规定,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金鸽子观点:创设现代、生态、温馨、艺术、安全、自主、多元的儿童之家,让每个孩子真正享受属于他们自己的快乐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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