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讯:**权为什么会终止呢?终止后怎样恢复?
一、**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未缴费终止:**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法实施细则》*九十六条**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行政部门应当通知**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2)**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权
**法规定:“专利申请自授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权的授予不符合**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宣告该**权无效。请求宣告**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写明请求宣告无效的**名称、**号并写明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附上必要的证据。**权人提出放弃**权声明后,一经****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其**权即可终止。对**的无效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任何一方如有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局在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予以登记和公告。宣告无效的**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3)期限届满终止:发明**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二、**年费没有按期缴纳还能恢复**权吗?
根据我国《**法》及其细则、《审查指南》的规定,**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权,**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较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局恢复其权利。
温馨提示: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另外对于书面声明放弃**权、期限届满终止**权的是基本无恢复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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