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答复专利申请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初步审查或者实质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发现申请存在明显缺陷、格式缺陷或者实质性缺陷,会用补正通知书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在*时间内对申请进行修改、补正,或者对审查员指出的缺陷陈述意见。申请人对此必须答复,无正当理由不答复的,申请将被撤回。
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意见通知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律师给我们提出了几点意见:
(1)遵守答复期限:注意通知书中审查员*的期限,并以通知书右上角审批机关发文日期,推算出答复的后zui后期限。代理人(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答复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请求延长期限,并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一式两份。
(2)针对通知书全部内容,逐条进行答复。因为漏答某一条审查意见的,可能被视为未按期答复,导致该申请被视为撤回。答复可以同意审查员的意见,按审查意见办理补正或者对申请进行修改;也可以不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并陈述申请人的意见和理由。
(3)答复应当使用审批机关统一制定的意见陈述书格式。除个别文字的增、删或修改可以直接在意见陈述书中说明;修改内容较多时,除在意见陈述书中说明外,应当按《实施细则》*四十一条的规定提交规定格式的替换页。
(4)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在实质内容上不能**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否则按《实施细则》*四十二条*三款的规定,申请将被驳回。
力久律师温馨提示: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而且**局在实质审查程序中在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届满前不发出通知书提示,所以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接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一定要注意答复期限以保证在*期限内提交答复。如果您有正当理由无法答复审查意见,请填写专利申请放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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