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主张,谁举证”,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在**侵权民事诉讼中,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被告反驳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
但该原则也有例外,根据《*人民共和国**法》*六十一条规定,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方法的证明,即对于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的侵权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对使用不同方法的举-证责任转移到被告身上,如果被告不能举证或者举证不足,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面对证据可能灭失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采*据保全措施,从而为后续的诉讼过程中的举证提供了便利。《*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八十一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据现有规则又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等确定举证责任的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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