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内径百分表的检定,适用于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分度值为0.01mm测量范围0-10mm的指示表、内径百分表的**计量校准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2 引用文献 JJG 34-96 *人民共和国地区计量检定规程(指示表) JJG 36-89 *人民共和国地区计量检定规程(内径表) 3 检定条件 3.1检定室内温度:20±10℃ 3.2检定室内湿度:≤85%RH 4 检定方法和技术要求 4.1 外观检查 4.1.1检查方法:用**擦布擦试表盘,保持表面清洁、无油污,目力观察。 4.1.2百分表的表盘各刻线应清晰,平直,不应有目力可见的断线和粗细不匀。 4.1.3表盘应透明清净,无明显的气泡和刻痕,各部位不应有碰伤、锈迹、明显的划痕、脱漆、脱铬和毛刺以及影响外观质量的其它缺陷。 4.1.4表架上应标有制造厂厂名、分度值和测量范围及产品编号,每个可换测头上应标有测量范围。 4.1.5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指示表或内径表允许有不影响使用准确度的外观缺陷。 4.2 各部分检查 4.2.1表圈转动应平稳、**,表圈和表体的配合应无明显松动。 4.2.2测杆的移动及指针回转应平稳,灵活,不得有跳动、止阻和阻滞现象。 4.2.3指针应牢固地固紧在轴上,测杆移动时,指针不得松动,夹紧百分表装夹套筒后,测杆应能自由移动,不得卡住。 4.2.4每个测头更换要方便,紧固后应稳定**,可换测头应**在测量范围内测量的连续性。 4.2.5为**可换测头测量的连续性,必要时可用游标卡尺检定修理后的内径百分表的测量上限尺寸。 4.3 测头测量面的表面粗糙度检定 用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进行比较检定。 4.4 指针与表盘的相互位置检定 4.4.1在百分表检定仪上逐项试验和观察。 4.4.2指针末端的上表面到表盘的距离可用目力观察,在必要时可用工具显微镜检定,此时采用5倍物镜对指针上表面和表盘分别调焦,利用微动升降读数装置或附加百分表读数,两读数之差即为指针末端上表面到表盘刻线面之间的距离。 4.4.3指示表的测杆处于自由状态时,调整表盘零刻线和测杆轴线方向重合,此时表盘指针位置应在距零刻度左上方规定的位置。 4.4.4当指示表测杆行程**过工作行程终点时,**过的行程应满足检定规程的要求。 4.4.5当百分表转数指针对准任何整转数时,指针偏离零位应不大于15分度。 4.4.6百分表指针末端与表盘刻线方向应一致,无目力可见的偏斜,指针末端上表面至表盘之间的距离应不**过0.9mm。 4.5 指针末端与表盘刻线的宽度检定 在工具显微镜上检定,刻线宽度至少任意抽检3条。 4.6 装夹套筒直径的检定 用1级千分尺检定,要求直径为∮8.0~∮8-0.015mm。 4.7 测力检定 4.7.1用分度值不大于0.1N的测力装置在百分表工作行程的始端、中端、末端3个位置上检定,先进行正向检定后,继续使用指针转动5-10个分度,然后进行反向检定。 4.7.2正行程中的较大测力值即为百分表的较大测力,单向行程中的较大测力值与较小测力值之差即为表的单向行程测力变化,各点的正行程测力值与反行程测力值之差即为同一点正反向测力变化中量。 4.8 示值变动性检定 将百分表装夹在刚性表架上,使测杆轴线垂直于工作台面,在工作行程的始、中、末端3个位置上,分别调整指针对准某一刻度,以较慢、较**度移动测杆各5次,每5次中较大读数和较小读数之差即为该位置上的示值变动性。 4.9 检定测杆受径向力时对示值的影响 4.9.1用量块检定,检定时将百分表安装在刚性表架上,使表的测量轴线垂直于工作台面。 4.9.2将侧块放在平整的工作台面上,调整百分表和侧块,使测头与侧块圆柱面较高位置接触,同时使百分表处于工作行程起始位置。 4.9.3将侧块沿平工作台面前、后、左、右四个方位分别往返移动各两次,其位移应使百分表测头不离开半圆柱面为限,记录每次侧块的较高点与表的测头接触出现的较大值。 4.9.4这一检定还应在工作行程的中、末两个位置上进行,计算较大与较小值之差,0级百分表示值变动性不应**过0.03mm,1级百分表示值变动性不应**过0.05mm。 4.10 示值误差的测定 4.10.1采用百分表检定仪检定百分表,也可用其它不低于准确度的方法检定。百分表示值误差的检定是在反程的方向上每间隔10个分度进行的。 4.10.2 检定时先将检定仪和百分表分别对好零位,在每次转动检定仪微分筒10个分度后,在百分表上读出误差,直到工作终点,接着反向进行检定。 4.10.3在检定过程中,中途不得改变测杆的移动方向,也不应对受检表和百分表检定仪作任何调整,反行程读误差时其正负号和正行程时相同。 4.10.4百分表的工作行程示值误差由正行程内各受检点误差中的较大值与较小值之差确定。 4.10.5百分表任意0.1mm范围内的示值误差以正行程内任意相邻两点上的误差之差来求得。 4.10.6示值误差的数据处理满足检定规程的要求。 4.11 回程误差的测定 在示值误差检定完后,取正、反行程同一点误差之差的较大值确定回程误差,回程误差的数据处理满足检定规程的要求。 5 检定结果的处理 5.1根据检定情况,每检定一个数据随时填写在“检定原始记录”中,记录应清洁、数据准确、无涂改,确因笔误需更改时,应按规定执行。 5.2经检定符合“检定规程”要求的发给检定证书,不符合要求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 5.3周期检定周期执行“监视和测量装置周期检定作业指导书”。 仪器校准,仪器校正,仪器外校,仪器内校培训,计量检测校准机构, 联系人:周小姐 电话:15118846988 传真:0755-61573587 直线:0755-61573594 邮编:518103 邮箱:3249048990@ QQ:3249048990 网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燕达科技园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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