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转让,**转让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我们都知道**是可以转让的,让与人与受让人就**转让是必须要签订**转让书面合同,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转让**应符合《**法》的相关规定,**转让人必须具有该**的所有权,如果**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或向国外)转让**,必须经**批准,签订了**转让合同,合同必须经**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转让合同生效,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到受让人。
2、受让人必须是为**技术的推广、应用而获取**,而不是为垄断技术而获取**。
3、**让与人要保证受让人获得技术知识,《合同法》*三百四十五条规定“**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从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交付实施**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4、**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不得许可与让与人约定以外的*三人实施该**并收取约定的费用。
5、**权人在**转让前已实施了发明创造,在转让合同成立后,应停止实施(有约定的按约定)该发明创造。
6、**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权的存续期内有效,**权有效期届满或者在**被宣告无效,**权人不得与他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
7、在**转让合同成立前,**权人与他人订立的**实施许可合同或非**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成立后仍然有效,其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转移到**转让合同的受让人。
力久律师温馨提示:**转让的合同签订也是为了更好的法律保护。**转让较好找律师详细咨询一下,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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