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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标诉讼,成都商标侵权诉讼,商标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经常都提到商标诉讼,那么商标诉讼较基本的条件有哪些?怎样进行商标诉讼呢?四川力久的律师为大家解答关于商标诉讼的问题。

一、商标侵权诉讼条件是什么?

因侵犯注册商标**权引起纠纷的,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作为原告,应当符合《商标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是指取得注册商标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害关系人主要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中,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商标注册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 提起诉讼方(原告)应当向受理法院递交书面《起诉书》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缴纳诉讼费用。《起诉书》应当载明如下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附送注册商标图样及商标注册证复制件、侵权行为的实物证据、发-票等证据并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受诉人民法院的名称,起诉的年、月、日以及原告签名或者盖章。

二、商标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浸犯注册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三、商标侵权赔偿标准

对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侵权行为,《*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明确规定:

*五十六条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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