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池电压下降到临界电压时,可维持放电时间**过3Omin,实际放出的容量为58.3.M左右,远低于标称容量1OOAh。
(1)放电率对电池实际可输出容量的影响
电池容量C(Ah)即是放电电流(A)与电池电压达到下限值的放电时间(h)的乘积,而放电率(1/h)是实际放电电流(A)与电池标称容量(Ah)的比值。蓄电池只有80%容量时以为寿命终止。
(2)电池容量
铅酸蓄电池的较板在制造过程中,对生较板进行充电化成,便正极板上的铅变成二氧化铅,负极板上的铅变为海绵状铅,但是制造厂商对较板进行化成的时间有限,不可能将所有的物质均转化成活性物质,为此,地区尺度划定新电池达到90%容量为合格,只有在随后的日常使用中,容量逐渐达到正常值,安装两年后要求达到**。
在UPS的实际运行中,市电掉电后,要求电池逆变承担全部的负载功率,放电率视后备时间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别,例如标机在1Omin左右,维持时间很短,放电率很大,长延时机可达4h或8h,放电率很小。
蓄电池的寿命有两种表达方法:一种为深轮回使用的电池,另一种为浮充使用的"备用电源"电池。
蓄电池所答应放电时间为电池在实际放电电流下进行放电时,电池电压从额定值下降到它所答应的临界电压时所用的时间。
电池组的额定容量是在划定的放电率下得出的,例如,UPS电源中所用的小型蓄电池的典型规格之一是l2V、6Ah/2Ohv,此规格定义为输出直流电压l2V,标称容量为6Ah,放电率前提为20hr。例如,对1OOHR电池组而言,当放电电流为**时,放电率为0.O5C,其输出电压维持在12V以上的时间长达10h以上,当电池电压下降到临界电压10.5V时,放电时间可达2Oh,电池开释的容量基本上是它的标称容量。详细含意是:把输出直流电压l2V的电池组置于以20H恒放电率前提下进行放电,一直放到其输出电压由l2V降到l0.5V时,所测到的总安时数应为6Ah。
所以蓄电池的实际放电率并非蓄电池规格定义中的放电率,图5-1所示的放电曲线反映了不同的放电率对电池容量的影响。
实际使用寿命与设计使用寿命有很大差别,这主要取决于电池中水的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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