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深圳市梦力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依照《*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乙方向甲方供应以下LED灯具产品,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产品单价表:
产品名称及图片 |
规格 |
工作电压 |
颜色 |
LED类型 |
光通量(LM) |
功率 (W) |
订单数量PCS |
单价 (人民币)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上产品价格不含税不含运输费用.
*二条、合同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2.自产品购销合同书双方签约后,甲方预付乙方本合同全款的30%订金。乙方才给予甲方安排生产。
3.在甲方付清货款之前,乙方保留对订购产品的所有权。
4.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均以人民币现金结算。
*三条、供货、交货方式
1、自甲方预付乙方本合同全款的30%订金起,乙方在 日完成交货,共 天。
2、乙方将产品生产好后,甲方应付清本合同的全部余款。乙方才给予甲方安排发货。
3、货物甲方自提或由乙方安排发快运,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自理。
*四条、包装、质保:
1. 包装:中性包装。
2. 质保:乙方对所销售产品质量**为自交货之日起 年。
*五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六条、其它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可向双方所在地的任何一方的人民*提出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业务经办人: 授权业务经办人:王图龙
电话:(传真) 电话:(86-755)32920539 FAX:0755-61149202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深圳市梦力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LED人体感应照明灯系列、LED无线遥控照明灯系列、LED智能声控照明灯系列、LED陶瓷灯系列、LE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