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侨香村部分福利房违规转租现象,监管部门深圳市住建局前晚就监管处罚问题通报称,根据《深圳市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规定,安居房(政策性住房)上市前,违反安居房管理规定,出租或转租安居房的,由住宅管理部门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安居房用途的,由住宅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限期将住房恢复原用途,并处以每套2万元以下的罚款。 网友质疑:处罚两万元太轻应收回福利房 消息一出,不少网民持质疑态度。“这样的处罚未免也太轻了吧?在我看来**将违规出租的福利房收回来都不为过。”网友“公民小欣”说,违规成本太低,只会让类似丑闻不断滋生。网友“清风”直言,**性住房骗购行为被查出将被罚款20万元,公务员违规则罚两万元,这也太可笑了! 昨日,在侨香村内,多名业主就福利房出租和开麻将馆的问题交谈。一位在深圳工作12年的女教师表示,“我觉得这事确实挺让人愤慨的,也不赞成开麻将馆这事儿。我在这边工作了十几年,好不容易等到这套房子,当然不会轻易就这样浪费掉。”也有业主表示,这里不少业主是等了十几年才得到这套房子的,2002年分房时是3000多元一平米,现在涨到1万多元,他们其实也是受害者,为了买这房子用光了所有积蓄。现在把这房子租出去也是为了缓解经济压力。“现在这套房子就像鸡肋”。 侨香村管理处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统计相关业主转租房屋的数据,抽查暂时未发现,也未能找到相关租房的合同。 深圳市住房研究会副会长陈蔼贫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福利房属于政策性住房,如果存在违规转租等行为,可根据2010年7月施行的《深圳市**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该条例明确规定,购买的**性住房在取得*产权前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改变**性住房使用功能,不得将**性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违反该条例规定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可以根据约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或者按照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住房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后确定的价格有偿收回出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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